本台消息,四川南充市顺庆区辉景乡13岁的李娟,于2006年3月16日,被人残杀后抛尸河边,报案后法医鉴定时,在未得到其家人同意前,将其器管全部摘除。尸体至今仍然保存在南充市殡仪馆的冷藏箱内。李举发夫妇为女儿的死因多年上访,反遭当地政府迫害。李娟从小随外出打工的父母在上海长大。初中升高中的时候因户籍制度的限制,只得返回四川,于2006年3月八日,进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辉景乡中学。
2006年3月17日,李娟的母亲去接女儿回家,发现女儿已失踪。3月23日下午五点多钟,李娟的尸体在学校附近的小河沟里被发现,尸体遍体鳞伤。3月24日当地公安局法医庞和平进行尸检,在李娟父母李举发,文六妹夫妇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李娟的内脏器官全部摘走。当地政府领导也要求将尸体迅速火化,被李举发夫妇拒绝。3月25日,李举发夫妇将女儿的尸体运往南充市殡仪馆,在运送的途中,遭到二十余人抢劫尸体,在李娟亲戚的护卫下,终未得逞。当地派出所也始终不予立案。
据当地民众反映,在此河沟边曾经发生过七例抛尸案,但都未予破案。李举发,文六妹夫妇在当地多年讨说法未果的情况下,于2006年开始到北京上访。却被四川驻京办事处的截访人员抓回,并被拘留劳教。
李娟的母亲文六妹表示,誓死也要为冤死的女儿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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