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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地世纪回眸 第136集-三民主义介绍之十二  Real Player格式Windows Media Player格式加入自由串听节目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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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6日 星期日     节目长度:26分 下载mp3

明居正:各位朋友欢迎大家来到《中原大地世纪回眸》节目的现场,我是主持人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明居正。我们还是接续这几集的话题,继续跟各位来谈谈孙中山和三民主义。

我们回头去看看中国历史,这几千年的历史,我们发现有一个好像很有趣的循环过程。像三国演义一开头就说:“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讲的是个治乱循环的过程;然后我们看见历朝历代,中国大概都没有例外的,到了每一个朝代末期的时候都是天下大乱,也就是人人起来作乱。

但是我们仔细推估当初那个作乱的原因,相当一部份起于这些人吃不到饭,就是有相当一批的农民,或相当一批人吃不到饭,最后受不了了,起来造反了。

这种吃不到饭,一部份是天灾,但是相当一部份也是人祸,也就是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我们看见使得会产生朝代更迭、治乱循环很重要的因素,看起来是农业问题。但是农业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恐怕都还只是表象,它的核心问题是农业问题底下的土地问题。

如果各位再仔细的去观察里面的情况,你会发现,很多时候大家吃不上饭,不一定真的是天灾,天灾往往是引发后面动乱的一个因素罢了!很多时候我们看见天灾完了之后,只要政策得宜,老百性又继续安居乐业,也就没有问题了。

天灾过后不能够安居乐业,跟当时的社会状况有关,而当时社会状况当中,最关键问题大概就是土地兼并。也就是土地兼并到达一定程度的时候,使富有者愈来愈富,然后贫困者愈来愈贫,当他生活实在有困难,他没有办法再回到农业,没有办法再回到土地上去好好耕作,好好生活的时候,他只好起来作乱。

那么这时候有一些大胆的人,或有些强项之徒呢,他起来到处去烧杀掳掠,这些老百姓最后因为要吃饭,就跟着他跑了。到最后,革命或杀人杀上瘾了就不能回头,所以常常动乱个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开展新的朝代。也就是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面,土地、粮食或这种制度,一直是个很关键的问题。

那么孙中山他其实对这部份了解的还不是特别多,孙中山对于土地的问题,你仔细看一下他的整个论述的方式,很大程度是从西方学说学过来的。他看见了在西方的社会当中,因为土地分配不公,怎么样导致社会动乱,这点他看见了。

那么在这个点上面,跟中国历史其实完全是吻合的。所以孙中山在三民主义当中,其实花了一定的篇幅在讨论土地问题,我们来看他是怎么说的。

在民生主义当中,他提到,他说土地为什么会涨价呢?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有人有了土地,然后他去投资他去改良。孙中山举的例子是:譬如说种个果树,然后去平整道路,挖了沟渠等等…也就是加以改良有了投资,那么这种情况下呢,土地会涨价,因为它比原来要值钱了。

第二种情况呢,孙中山说,他并没有改良、并没有投资,他坐在哪儿土地就涨价了。他举了很有趣的例子:他说在澳洲有个非常有钱的人,这个有钱人为什么会有钱呢?他原来是个非常穷的人,是个流浪汉。

那么他有一次呢,在流浪过程当中,他到了一个市镇,然后不晓得怎样就喝了些酒,最后喝到酩酊大醉,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到处乱闯,结果闯进一个拍卖场。

那个拍卖场正好在拍卖土地,结果当时这个土地从譬如说总价100澳元开始往上讲,然后100、150,然后到200,然后到了250的时候呢,没有人再出价了。这个醉汉正好闯进来,醉汉听见了在那边喊价,不由分说就喊了300块,讲完之后就不醒人事了。

大家一看,既然有人出了300块,就落槌卖给他。等他醒过来的时候,他完全不记得他在昏睡当中,或是说在喝醉当中做了什么事情。人们跟他讲说你花了这个钱,然后拍了这个土地,他作梦也没有想到。

但他当时实在付不出钱来,人家就要捉他去坐牢,最后没办法他东凑西凑,凑了300块钱把钱给了。给完之后,他就拥有了一大片土地,他也实在没有钱再继续去改良投资。

可是没有几年的功夫,他的土地旁边的土地被人家开发了,成为市镇了,然后他就变成一个很富裕的市镇当中一块很值钱的地皮,他因此而赚了钱,而成为富翁。

所以孙中山说,像这种没有投资、没有改良但是也会涨价,孙中山从这个故事当中悟到一个道理:你有投资有改良了,土地涨价,那么涨价这价值相当一部份是归你的,但是有一部份,他认为是社会带动。

他对于后面这种例子,你完全没有投资,完全没有改良而土地价格仍然上涨,这个时候涨价的这个价格不归你,应该归公,也就是归大家所有。

孙中山从这里推导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呢,我们常讲说“有土斯有财”,不但在中国如此,在外国也是如此。刚才我们说了,他大部份是由西方得到了这种观念。

那么“有土斯有财”其实在农业社会里面更是如此了。在农业社会里,你这土地能够耕种、能够种出粮食来,这土地就值钱,这土地如果贫脊不能耕作,不能种出粮食来,至少它的农业价值上是不高的。那么它可以转作别的用途。

那么第二种呢,这个土地如果能够居住,能够开发成为商业中心或商业活动所用地的话,那么这个土也会值钱。所以这些地呢,孙中山看起来都是可以卖钱的地,然后都是会涨价的地。那问题是涨的钱到底要怎么分配?所以就回到我们刚刚讲的这个“涨价归公”的道理上面来。

孙中山说,他仔细考查了这几种案例,他认为一个土地会涨价,除了你自己投资、改良使它产生涨价的结果之外,相当程度呢,涨价是因为众人的努力,不是你一个人的努力。

换句话说,用我们今天比较时髦的词汇来说,就是社会发展是大家的贡献。所以孙中山认为:既然是大家的贡献,那么涨价就应该归大家,所以这是我们前面讲说“涨价归公”的原因。

那么既然是涨价归公的话,你就要想办法决定,到底这土地值多少钱。那么这土地值多少钱?孙中山说那么我们来定地价,定了地的价格之后,我们就晓得这地是多少钱了。

可是这地价怎么定呢?孙中山的建议是这样的,有点有趣,当然是否真的具体可行,我们可以再讨论。他说,我们让地主来自报地价。

有人说,那万一地主怕抽税,故意报低一点怎么办?孙中山说,那很简单,他如果报低,政府就按照它报的价格把它收购;如果报的过高的话,他就要付出过高的税金。所以他认为,地主为了不报过低被政府收购,报的过高让政府抽过高的税,地主会报得刚刚好。

孙中山是这样计算的:“照价收买、照价征税”,这么说实际究竟可行不可行?这中间其实还有一些小问题需要探讨,我认为这个方法可能会有一点点小的瑕疵。

什么瑕疵呢?如果大家为了避免抽高税,我普遍都低报,那么政府你照价收购,这就产生了一个实质的困难。中国的面积非常大,过去在孙中山时代,号称1,140万平方公里,那么大块土地你政府要买了,严格说起来你的钱是不够的。

第二、这个地主可以拿捏一下,譬如我这地值10块钱,但是我不报到10块钱,要报这样的话呢我的税太高,我报8块多钱,这样税会减少,可是你要真的照这8块多钱去买我地的话,你政府或者不划算,或者你没有这么大的财政能力,所以这中间呢,其实还有一些法律的空隙可以操作。

那么我们在这里谈的意思就是说,孙中山所讲的只是个基本原则,怎么具体落实呢,还要靠后面真正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台湾的经验。

严格说起来,台湾并没有真正去落实孙中山有关土地的政策,台湾是在50年代,国民政府到了台湾之后呢,就开始进行“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我们在这个节目很早期时,曾经跟大家谈过这块。

“三七五减租”就是把地主跟农民之间的租佃关系,以法律或政府介入的方式强行固定下来,也就是说地主向佃农收租,他收的租金不能超过当年总收成的37.5%,所以地主拿的租金不超过40%,农民拿的却超过60%,也就是政府介入有意偏袒农民,这是第一个。

第二叫做“公地放领”,公地放领就是政府把手上的公有地释放出去,让愿意自己耕作的农民进来领取这土地,然后他们去耕作,变成自耕农。但是这个公地还有一部分是政府用低价向这些地主买了地过来之后,然后再把这个地当作公地放给农民,他的目的也在造就自耕农。所以其实这种作法呢,对于地主相对来说都是不公平的,都是压制地主。

但是为了社会和谐发展,避免我们刚刚前面讲的,每一个朝代末期所出现的土地兼并政策,国民党所采取的这种政策呢,已经是不流血的比较温和的政策了,所以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政策,这种成功的经验在世界各地来说还是比较少见的。

可是呢,国民政府或是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在进行这土地发展的时候,后面的一半却做得不够好,“耕者有其田”反面的意思就是不耕者就不应该有田,所以台湾当时应该做而没有做的事情就是,把这些发放出去的土地很详细的记载,等到这些人或这些人的后代不再耕作之后,这些田应该还回来,但是没有还。

所以这土地,这块田地就等于无偿的白送给自耕农。这新生的自耕农,原来是佃农,过了十几二十年之后,或者他不耕作了、或者因为都市发展、因为商业发展、因为道路开辟了,他的农田开始值钱了。当他一计算我把这个土地租出去或卖出去,我的收入大于我在田里面耕作的收入时候,这个人就愿意卖地,甚至他会奇货可居。

所以后来我们看见台湾经验发展到这里的时候,台湾因为没有办这块、没有办“不耕者要收田”,也没有真正落实“涨价归公”的观念,所以新的地主产生,新的不公平开始产生,台湾社会现在慢慢开始出现贫富分化的现象,跟这种土地的变相集中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我这么说并不是说这些新生的自耕农都变成大地主,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说因为他们有了土地的支配权,然后他们把他们新得到的土地,在不耕种然后获利情况下把它卖掉,然后那些有钱人就变成新的地主。所以有钱的人他开始用新的方式兼并土地,形成了一种新的恶性循环,这是台湾现在社会不公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

但是台湾还没有变得非常糟糕,为什么呢?第一、还是私有财产权,基本上就算我们刚才说的现象不断的发生,我们看见这些原来是贫无立锥之地的佃农,后来从政府手上免费得了一块地,或用非常低的代价得了块地,耕作十几年之后,然后他运气好,他把这地卖了,所以他有钱了。

实质上也是重新分配了社会财富,所以私有财产权在这里呢,某种程度上其实也是拉平了社会上的贫富差距,至少不会像原来那么糟糕。

那么第二、在台湾的社会里面至少还有市场经济,市场决定土地的价格,市场也决定劳动力的价格,所以这些人决定说我是出卖劳动力呢,还是我出卖土地比较划得来。

第三呢在台湾社会里面,虽然我们一再批评,但是台湾社会里面的法律还算是明确的,法律还算是进步的,法律也基本公平。那么有了私有财产权然后又有了市场经济,又有了还可以运作的法律体系,所以台湾社会现在虽然我们看起来贫富不均的现象比过去要来的糟糕,但是跟别的国家相比来说还不是很差,就是有这几个条件在支撑。

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在土地问题上再做得好一些,真正去想办法把涨价归公这些问题,或是说不耕者就不能有田的问题,从原则上面再做进一步的推展,然后在技术上面做很好的解决的话,那么台湾贫富不均的现象会有极大的改善。

但这部分还没把土地问题完全说完,我们提到孙中山对土地的两个重要概念就是涨价归公然后地主自报地价或者是照价收买或者说是照价抽税。这些想法是个不错的原则,但在真正运作起来有些地方恐怕还得再推的细致一些。这就是孙中山当年讲说希望匡补阙遗的地方。

我们现在本着这个原则来看看大陆的土地问题。我们晓得在过去几十年当中,大陆的土地政策经过了非常大的变化,在最早,中共采取的手法,在我们节目早年就谈过,它采取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

它同样是进行土地改革,但它使用的手法非常残忍,它采取是流血而且是大量流血的政策。一方面是在农村里面制造仇恨;另外一方面把原来农村当中既得利益阶层或者统治阶层连根铲除,铲除之后中共进来取而代之,它变成了最大的地主。

当然一开始它还是以分田的方式展现出来的,可是老百姓这个田拿到手上,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被中共用共产的方式又共回去了。共回去之后,农民就变成了绑在土地上的、不折不扣的农奴。当农民开始农奴化的时候,我们前面提过生产诱因就破坏。

这么一搞几十年下来,中共慢慢认识到不行了,我必需改变这个现象。所以1978年、1979年邓小平回来之后,开始搞改革开放政策,迫于现实他必需对农民的要求去让步、去低头,然后把土地慢慢还回来。可是还的也不是彻底的土地,他还的是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或者还使用权然后不还所有权。

当然严格说起来,如果中共不贪污、不腐败,它非常廉洁,这样做不失为一种办法。可是我们看见这几十年下来,因为它贪污腐败非常严重,所以这种做法也就产生极其恶劣的后果。孙中山所不愿意看见的事情,古今中外所努力想要防堵的事情,今天在中国大陆都出现了。

这话怎么说呢?我们先回到1978、1979年,我们来看“责任田”或“生产承包责任制”。当时因为要解决灾荒的问题,很多地方“生产承包责任制”。

最早的生产承包责任制,大家晓得是口头说的,我承包这块地、我承包几亩,然后到了年底我给你多少,大家口头说。在中国那个社会里面,口头说也算是契约了,所以没有问题。

可是这种方式只能救一时,他不能救长期,长期下来老百姓会担心说你共产党说不定哪一天想不明白你又要共我的产,你又要把土地再收回去,那我就麻烦了。

所以在70年代末期、80年代初期我们看见这种承包责任制它产生的效果就是农民在土地上的经济行为是掠夺式的耕种,也就是今天我能种多少我就种多少,能收多少我收多少,我完全不去管地力,我不去养地力,因为我怕共产党过两年脑袋一洗,它又把土地收掉了。

所以共产党慢慢就看见这个情况,就说我们要改变这种行为,也就是让农民的短期行为能慢慢延长慢慢合理。那最具体的做法是什么呢?延长契约时间。

所以契约从原来的1、2年,延长到15年,等到15年过了大概7、8年之后农民这种行为又开始浮现,所以共产党不得已就一再延期,延到最后,现在一般就是70年到90年左右或是99年左右。

换句话说,农民所拥有的仍然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农民不能买卖,他可以使用,但他要向政府交租。

我刚才说了,如果政府非常廉明的话,这种政策、这种制度不失为一种办法,因为大家都公平,大家都不能去炒作土地,它其实不是件坏事。但重点是如果经营这套政策的这个体系,尤其这套官僚体系它本身不够廉洁或者它本身其实是不受约束的话,那会产生很大的问题。

我们在民权主义那一讲就讲过,我们说不论是领导个人或者统治政党还是统治官僚机构,在我们现代的政治理念底下都要受到约束。我们认为任何政治主体如果不受任何约束的话,它慢慢就会变坏,慢慢就变成暴君;一个政党慢慢就变成一党专政、就变成独裁政党,中国大陆就是这种情况。

几十年下来,中共把所有反对的力量全部肃清了,没有人能约束它,当它可以好好实行它的政策的时候,它却变成一个不受约束的残暴政党,而它为所欲为的时候,它其实干出了很多坏事来。

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的官吏,尤其是地方上这些官员,当他没有人约束的时候,他就开始腐化、开始严重的腐化。最早还只是小偷小摸,这边得点好处、那边多吃两块肉,最早还是这样,那现在不是了。

从改革开放以来,因为经济开始要发展了,因为大家要投资了,很多外资进来了。外资进来就寻求土地,或者设工厂或者开发住宅区或者建水电站或者做什么事情,这些官员看见了极大的贪腐机会。很多学者美其名称为“寻租效应”,其实没有什么,就是贪污跟腐败,就是这么简单。

因为没人能约束他,然后他手上权利太大,他有权审批,他有权决定这块地还是那块地,他甚至有权决定某种程度的价格,所以当这么一来,没有约束的时候,贪腐就开始了。

所以这几年下来,我们看见除了官员小的贪腐之外,我们看见开始圈地了,太子党也好、大官也好,然后地方的官员也好,开始联手跟国外进来的甚至本国的工程公司圈地,圈地当中就得到非常大的利润。

第一、地价的高低一个差价就是利润;第二、这上面建工程的时候工程本身我可以有贪腐的机会;第三、建完之后,我还可以分。你盖完房子,盖10栋我分2栋,分一栋就很多钱,我分个两三栋,我是坐在这里平白无故得到这些钱的。

这些现象我说了,在民主社会里面有监督有法治有弹劾,所以这种贪腐即便存在,但是他毕竟是偷偷摸摸的,毕竟是范围比较小的。在中国大陆每年是高达10万件这种维权案件,官民冲突案件里面,中共自己承认90%是因为圈地而来。

所以土地的问题,到现在闹到这么严重其来有自,我们现在看见中共逐步重蹈覆彻,所以这个问题非常严重。那么往后我们还会谈到这一点,但今天我们就只能谈到这里,我们下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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