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发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中,明确承诺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后,农民具有土地所有权,也承认农民的自主经营、自由买卖的权利。然而,从一九五一年合作化运动开始到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运动结束,一九四九年前的所有地主全部被消灭,偌大的中国已经没有一寸土地属于农民所有。二○○七年的12月份,中国大陆多处出现了农民公开宣示土地所有权的事件。十二月九日,黑龙江省富锦市东南岗村等七十二村四万农民宣布拥有土地所有权;十二月十二日,陕西省三门峡水库库区陕西省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七十六个行政村约七万回迁农民向全国公告:我们三县市约七万农民现在共同决定收回我们的土地所有权,土地归我们世世代代支配和享用。十二月十五日,江苏省宜兴市省庄村二百五十户农民向全国公告:永久所有宅基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实现“居者有其屋”。农民的维权方式由跪求施恩到站立宣示权利:我们才是脚下土地的主人,如何处置我们脚下的土地,我们要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来作出选择。
那么这轮新的土地“革命”的前景会如何呢?
[ 希望之声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