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国检察机关广大干警的信 我是一名检察官。小的时候,就从曲艺或评书中,听到了手执尚方宝剑的九府巡案;上可斩君下可斩臣的包公的三口铡刀;御使大夫海瑞不畏权势为民请命等等故事。在我看来,这些人是正义的化身,是惩恶扬善的代表,是为穷人或弱者撑腰的脊梁。长大后通过努力,我幸运地走入了检察官的行列,实现了我的人生梦想。
时间久了,那种刚刚步入检察官队伍时的兴奋与单纯渐渐逝去。因为,现实中我们这些检察官们有了太多外人不知的无奈。同西方民主社会的三权分立制度不同,在我国检察机关虽是国家最高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是这个最高的上面还有政法委、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大小官员,都在直接的或间接的制约着检察机关。因此,我们的这些检察官们并不是真正的独立,法律赋予我们的很多权力在现实中大打折扣。在那些不受权力制约或受制约小的这个空间里,我们才能履行打击贪污贿赂、侵权渎职及正常的对公安和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职能。这种局面并不是哪一个地区的局部问题,而是一个全国普遍性的问题,是一党专政的这种体制造成的,所以,我们对目前的这种状态也都麻木了,习以为常了。
由于个人的喜好,中国的历史书看得多一些。回首“文化大革命”时期砸烂公检法的那段令人心碎的历史,对比我们现在的生活与法治环境,我时常感到我们的国家也在进步,社会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法律也在不断的与国际社会接轨中完善。因此,我时常有一种暗自庆幸的感觉,庆幸自己生活在了这个时代而没有生在那个暗无天日的文革岁月。这种感觉在我思想中持续了很久,直到一场新的运动──1999年7月,对全中国近十分之一人口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残酷镇压如狂飙般席卷中华大地的时候,我才从思想中惊醒。
由于职业的敏感,我经常听到一些甚至于亲眼看到了一些令人难以相信的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的事件。从全国的情况看,这场运动导致了数百万人被拘留,几十万人被劳动教养,成千上万的人被处以刑罚,几千人被迫害致死,上万人无故失踪(据有关证人举报,国际社会已证明这些人是被活体摘除了人体器官高价出售后被秘密火化),至于因信仰而导致的开除下岗,罚款抄家多得更是无法统计。
由于全国一下子多了这么多打击的对象,导致监狱、教养所等关押场所人满为患,国家又拿出多少亿的资金去兴建监狱和教养所,在最高峰时竟拿出全国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去迫害这些信仰真、善、忍的普通百姓。
这场运动的发起,是违反中国目前的宪法当中的信仰自由这一公民基本权利的。关于这一点国内维权律师高智晟,及全国460多名律师联名写给国家现任领导的信已经详细阐明。至于,在这场运动具体执行直接迫害的公安机关在这场运动中所表现出的近乎失去理智的疯狂,更是超出了我们一般人的想象。各种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非法侵宅、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事件比比皆是。其犯罪程度之深,持续时间之久,被害人人数之多,手段之残忍都是我们正常人想象不到的。
如,2006年发生在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派出所民警何雪健竟然当着另一名警察的面在办公室里强奸了二名法轮功学员,在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下此恶警后被捕入狱,并被处以八年有期徒刑,现此人已身患阴茎癌,在治疗期间,医生已将其阴茎与睾丸全部切除,此人先后三次自杀未遂,目前生不如死。这可以说是报应吧。
再如,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教养所,为了达到所谓的“转化”率,竟然将18位不“转化”的女大法学员扒光衣服推入男牢。此事经国际社会曝光后,马三家教养所竟然立即撤掉了男牢后无耻的向国际社会称那里没有男牢。全国十大律师之一的高智晟,曾于2004年10月至2005年12月三次写信给胡温两位领导者,信中所反映的都是他本人亲自获取的大量来自山东、吉林两省的迫害个案,件件都令人难以置信的惨烈。
在2006年初,一件更大的迫害事件浮出水面:在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血栓病医院的工作人员,出国后公开向国际社会举报,其医院地下室曾关押过数千名法轮功学员,有很多被活体摘取器官后再被焚尸灭迹。此事出现后,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后又有证人指正,这种罪恶决不仅仅限于沈阳苏家屯,而是遍布众多类似集中营的劳教所、监狱和医院。以国际著名人权律师麦塔斯及加拿大前国会议员兼亚太司司长乔高组成的调查小组花费了大量精力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收集28种各类证据,得出了此事在中国真实存在的结论。
目前,此报告已提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已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响。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地上,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竟然发生了比法西斯更残暴的迫害事件!面对这种有组织的群体犯罪,面对公安恶警及很多丧尽天良的恶人们个体犯罪行为的泛滥,面对我们那么多无辜同胞的被杀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广大的检察官员,我们的职能是如何发挥的?我们履行了监督检察职能了吗?是真的不知道有迫害事件的发生,还是明知而装聋作哑?
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我们这些检察官如何向人民交待,如何向历史交待,当这股邪恶的势力在打击无辜时,我们以我们的麻木和不作为的表现在支持着配合着这场对人民的迫害。我们的麻木与不作为是什么?是良知的泯灭,是正义的尽失,是对检察官这一职业的玷污,是对法律的背叛,是对人民与历史的犯罪。我们绝不能再这样麻木了,我们要清醒了。面对一些压力算什么,我们先人“检察官”们不是已经为我们作出过榜样吗?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冰霜雨雪更显梅花之香,在这无法无天的艰难岁月,才能看出我们检察官的正气、人心、品质与脊梁。
不要说我们只是机器,我们只是工具,上级叫干啥就干啥!人自己干了什么,都得自己承担,上当社会大气候反过来的时候,上级不会为你说一句话。
我们在执行迫害命令时,迫害修炼“真善忍”的人,对得起天地良心吗?有人说上面下的命令,自己也没有办法。上面让你做丧尽良心的事你就做吗?让你迫害好人你就干吗?不久的一天,当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要受到天惩和人间法律制裁的时候,你的上级会为你承担吗?“上级”的指使和命令将来会成为你开脱罪责的借口吗?不要以“执行上级命令”为借口,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历史上不是没有例子。文革过后,忠实执行命令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某些“奉命”“四人帮”的警察,文革后被秘密枪决,对家属却称“因公殉职”。反观一下,你们不也是被胁迫和驱使的吗?今天迫害法轮功的“功劳簿”,就是明天正义法庭上的“罪行录”。
邪不胜正,善恶必报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这场民族的浩劫同那场文革一样最终必然会走入历史的坟墓。从目前国际情况看,全世界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在修炼法轮功,比这场镇压运动开始时的三十个国家和地区翻了两倍多。由于直接参与和实施了对法轮功公民的残酷迫害,几十个中国高官已经在三十多个国家被控告。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对法轮大法的褒奖和支持决议已达到近三千项。
在国内,很多社会知名人士及普通民众反对这场迫害的呼声日益高涨,广大群众对真相的了解越来越多,全国公安及610不法人员却大量遭报死亡。八年的迫害没有改变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反而又有很多新学员走入了法轮功的修炼,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作为一名检察官,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关头,我们从人类社会的表面看,我们承担着人民赋予我们的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神圣职责。
那么,我们每一个有正义感的检察官都应履行各自的职责,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调查公民反映的在这场运动中的举报线索,将责任人一个个绳之以法,这才是我们应该也是必须要做的,因为这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的使命。
愿我们的良知、正气与胆识汇成一股清风,驱散弥漫在我们身边的黑暗与污垢,还人间一缕阳光与纯净,让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问心无愧地说,我是一名检察官,一个无愧于历史、时代与人民的检察官!
现在如何对待13所的宋爱昌还需要各位慎重考虑!做出正确的选择。
任重(化名)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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