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继续收听迫害档案录节目。今天在我们的节目中,请您收听法轮功学员遭受吊水桶酷刑的经历。此酷刑是把法轮功学员的双手绑上吊起来,弄两个装满水的塑料桶,桶是长方形的,一个桶大约能装40-50斤水。警察用绳子甚至细铁丝,两头系在水桶的把上,把两只装了水的水桶挂在学员的肩膀上或者脖子上。把系桶的绳用水打湿,本来天气很热就出了汗,这样一来绳子就贴在肉皮上,有两个人一人拉一个水桶,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就这样拉来拉去没几下肩膀和脖子上的皮肤就磨破了。两个桶吊在身上又累又疼,脖子上的筋都勒得生疼的,过了一会儿手就开始发胀。同时还伴随着毒打、手挠腋下等。半个多小时后,学员的两只手臂就失去知觉了。受过酷刑后,整个胳膊任何知觉都没有了,东西拿不起来,过了半个月手才能拿东西,半年之后才渐渐恢复。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法轮功许志斌,男,四十四岁,自从1999年7.20以来,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先后七次被抓捕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大连金州区龙王派出所再一次抓捕许志斌,以“吊水桶”等酷刑对他逼供。警察将许志斌双手用手铐铐住吊起,两桶水有70斤重,用绳子拴上,挂在他的脖子上,上刑后肩头、脖子吊的就象断了一样巨痛,全身就象分开了一样。警察并打他的双手、脸、头,折磨了一整夜,当地迫害法轮功专门机构的610的头目高明熹还扬言要把许志斌的胳膊、腿打断,打死扔到西海里,然后按自杀处理。第二天许志斌被送进金州区看守所,原先认识他的警察都认不出来是他,整个人全身不会动,胳膊、手都没有知觉。
二零零三年三月,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四庭在不通知家人、没有任何人证、物证、本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对许志斌判刑十四年。许志斌的上诉书被大连市看守所扣押,被送进瓦房店监狱。
由于从被判刑到瓦房店监狱,整个过程都是秘密进行,许志斌家人一年后才找到他。许志斌至今拒绝放弃信仰法轮功,目前许志斌被折磨得极度虚弱,双腿麻木,行走困难,两脚已失去知觉,1.80米的大个子,现只有四十公斤的体重,人瘦的皮包骨头。
听众朋友,您刚才听到的是中共为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使用的上百种酷刑之一:吊水桶,是由惜缘为你播报的,谢谢你的收听,下次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