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上下左右吊铐折磨--- 百种酷刑之一 吊铐听众朋友,大家好。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中共前独裁者江泽民驱使整部国家机器,对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国家恐怖主义政策。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中国大陆各地的拘留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及精神病院普遍使用了近百种酷刑。今天在我们的节目中,请您收听法轮功学员遭受吊铐摧残的经历。
法轮功女学员李清清,四十二岁,家住福建省福安市后垅三十七号,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因为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被关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福安法院对她判刑五年,零三年正月二十八李清清被送到福建女监十一中队后,警察李队长强迫她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录象,对她洗脑,随后又罚站四十五天。开始连续罚站六天六夜,不准睡觉,接着罚站三十九天,每天站到下半夜两点,其中一个星期连吃中饭都是站着。为了逼迫李清清放弃信仰法轮功,一次警察把李清清叫到办公室,两女警察轮番用电警棍电她的脚板。连续两次的折磨都没能动摇清清对法轮功坚定的正信。于是他们把李清清叫到一间黑暗的屋子里把她双手向上伸直铐住,只双脚脚尖点地,就这样六天六夜,真的是痛不欲生,如果想上厕所要先报告“我是罪犯”才能去,接着双手向左右横铐四天四夜。然后双手再向左右横铐二十天,左手单铐五天,这期间晚上只让她睡几小时。在被残酷的折磨下,李清清不得不绝食制止迫害。福建女监看到李清清被折磨的已经奄奄一息。为了不承担责任才把她送回福安家中保外就医。
当被折磨成残疾的李清清于零五年腊月三十送回家中时,已是不成人样:左手不能抬,双脚不能正常走路,尾椎处烂了个洞,骨头清晰可见。半年后李清清突发神经炎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王玲玲,女,十七岁,山东省威海市人,二零零四年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送到王村劳教所劳教。在被劳教期间,她不放弃修炼大法,被关小号,被警察上吊铐,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警察吊了她十一天,又罚站了十一天。在无休止的残酷的身心折磨下,王玲玲在王村二所被警察逼疯了,并且身患重病,现已回家。
听众朋友,您刚才听到的是中共为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使用的上百种酷刑之一:吊铐,是由惜缘为你播报的,谢谢你的收听,下次节目再见。